根据《河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河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对象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2.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未参加笔试人员(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
2023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
三、面试资格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查由考生所报考单位进行,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1.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
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号矿产资源勘查中心7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371-63895625 15838358879
2.河南省地质局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
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99号院河南省地质局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办公楼2楼207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老师 0371-63764857 13673637640
3.河南省地质局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号地质灾害防治中心901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付老师 0371-63895097 13783671771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本科及研究生期间在校成绩单以及其他体现学习研究方向、个人技术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现场审核原件,留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考生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主要内容包括:①报名时及目前是否在试用期;②报名时是否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③是否存在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或期满影响使用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转任的情况)。
5.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当由本人提交书面声明(见附件2)。
五、面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到场当面进行,不得顶替。
2.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3.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需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等有关材料。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发布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1次。
5.后续公告和相关通知均在河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公布,原则上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六、面试资格审查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河南省地质局组织人事处 0371-67712570 18638639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