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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矿局环境二院关于加强清明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 09: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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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党支部:

2019年清明将至,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根据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及局党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清明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各党支部要切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强化遵规守纪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营造廉洁、从严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院纪委将紧盯清明节突出问题,畅通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八个严禁”,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1.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2.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3.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

4.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

6.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

8.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监督举报电话:0371-86018051

邮箱:hjeyjcs@163.com

河南省地矿局环境二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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