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生态环境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重点围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党委书记赵海良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内容。中心副主任韩春建、原院级领导董永志、朱玉娟,部分管理部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围绕主题作交流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仅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更是推动党的工作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时刻以党的纪律为准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纪律要求,立足自身岗位推动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要严守工作纪律,不断强化规矩意识,以良好精神状态、干事劲头促改革抓发展;二要严守生活纪律,持续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做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三要做实做细工作,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心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持续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中心在郑领导班子、原院级领导,管理部门和部分二级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